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5篇
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洛龙区教育体育局“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议”的精神,洛阳市第四十七中学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展开问题查摆,商讨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工作方向。现将第二阶段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4月10日,学校党支部牵头带领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落实工作条例相关要求。
2.按照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要求,在局党组与机关党委统一领导下,完成学校支部换届工作并做好资料收存。
3.目前我校是区级文明单位,学校积极开展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明确目标,细化分工,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影响力不断提高。
4.学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在校园内、班级内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图片,同时利用班会、家长微信群进行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全校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写出自己的心得感悟。
二、整改时间:20_年4月1日—20_年4月14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党费收缴未严格履行党费收缴程序、未落实定期公示制度。
整改措施:
1.明确学校党费收缴第一责任人是党支部书记武春香,具体负责人是史素荣,监督人是姚金刚。
2.武春香、史素荣、姚金刚三位同志认真学习文件,对照标准,明确在今后收缴党费要做到以下几条:
(1)摸清党员数量,不遗漏,应收尽收;
(2)准确核算党员当年应交党费交纳额。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保证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3)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收缴党费;
(4)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教体局党委,坚决不截留使用党费;
(5)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 统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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