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矿产资源)审批
材料 不齐全 或者不 符
合法 定形式 的,一次
性告知完善要求。
申请 人网上 或窗口 提出申 请
否
是否 符合要 求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
属于 本机关 职权的, 不予 受理,出具 不予
受理通知书,并告知
诉权。
是
通知
补正
申请 材料齐 全、符合 法定形 式,或者 申请人 按照
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或补 正资料 接收通 知。
协办
会签
处务会议研究,审批处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审批处副处长复核
审批 处处长 审核
分管 厅长签 批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
的,制作不予许可决
定书,说明 理由并 告
知诉权。
否
是否 同意
是
制作 文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上获取
标准化行政审批流程图
标准化网上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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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基本编码:000115018000
承办机构:审批处
协办处室:矿保处、地勘处、油气处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一、申请条件
(一)
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
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
(二)申请人应为项目建设单位。
二、申报资料
(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二)
建设项目所在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初审)意见。
(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附图一套(
需附电
子光盘一张)及评审意见书。
(四)
压覆已设置矿产资源的,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与
矿业权人签订的压覆协议(原件一份
)
。
(五)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六)压覆重要矿产的专家论证意见书。
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
(
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太原市小店区
坞城南路
50
号
)A
座二层
4
号窗口
(二)所在地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办结时限除外;发生需要补正申报资料等情形时,按规定中
止时效计算
)
。
五、公告通知
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及补正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
请人,办理结果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告。
六、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七、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
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137
号
)
山西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指南2020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