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
商业银行
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
操作实施细则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
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提高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水平,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根据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
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
的信贷管理、经营人员按照
本细则
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
动态、
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本细则
所分类的信贷资产,包括法人行对客户发放的表内信贷资产(含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
对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客户近期表内信贷资产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同一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
第三条
本细则
适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法人行
)。
第四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的信息,正确运用风险分类分析工具,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准确估计信贷资产内在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动态进行风险认定,调整分类结果。
三、充分性原则。应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结合担保因素、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分析,综合评估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并根据分类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风险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应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和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
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促进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三、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
信贷
管理。
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提供充足依据。
第二章 分类标准
第六条
根据信贷资产的不同特点,将其分为以下类型进行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操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