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工作总结报告(10篇)(2025年工作)
下半年工作总结报告一上半年,长兴县环保局做到四个“扎实”,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建设,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1-6月,我县空气优良率72.9%,较去年同期下降8.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全省均值36μg/m3,同比下降5.3%), 在全省58个县(市、区)中暂排第57名;市控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保持在100%,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有力推进美丽长兴建设。一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开展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自查审核,预计近期可以通过命名;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自查审核,38项指标已基本达标。二是提前谋划美丽湖州建设工作。根据湖州市《20xx年度长兴县美丽湖州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标准》,下发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并提前谋划今年的美丽建设工作。三是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系列示范创建和绿色系列细胞创建。上报“两山”实践创新系列示范创建培育项目15个、“美丽浙江特色体验地”9个,配合相关部门选好3个省级绿色家庭和2个省级绿色学校。四是制定20xx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6项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9项市改革任务。
2.全面推进污染减排。一是明确减排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减排规划和总量控制要求,明确20xx年度减排目标:四项指标中化学需氧量(cod)削减3%以上,氨氮净削减3%以上、二氧化硫4%以上、氮氧化物4%以上。二是推进工程减排。继续做好污水厂生活污水负荷提升工作,新建污水管网11.92公里;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工程。三是推进管理减排。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项目86个,到位资金14167万元,完成了对水泥、印染、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全覆盖;完成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屠宰及肉类加工等6个今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共排查出企业17家。
3.重点推进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起草了本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举一反三整改清单,并报县委县政府行文下发,同时,积极参与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及信访件整改工作。会同各责任单位及属地环保所积极推进我县49件信访件问题整改落实。目前,正在有序组织对各信访件台帐资料补充完善,推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
4.快速推进污染源普查。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到位。成立县普查办,同时成立乡镇(街道、园区)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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