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事业单位个人工作总结通用(六篇)
推荐事业单位个人工作总结通用一第一条:本单位的宗旨为。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地址位于。
第三条:本单位性质属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属下属xx级事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一)。
(二)。
……………….
第六条:本单位的负责人由直接任命。
第七条: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是xx办公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审议单位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维护和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八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资金和实物)由国家财政支出。
第九条:开办资金共计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 万元,其它资金 万元。
第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 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单位的资产。
第十四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xx办公会通过后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六条:如因故单位的终止由主管部门向县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批复撤销之后终止。
第十七条:本单位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本单位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望都县,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章程报举办单位 批准,并报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备案。
负责人签字:
本单位意见(盖章):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日年月
推荐事业单位个人工作总结通用二
第一条 本单位定名为 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
第二条 本单位是经 xx市人民政府 批准,由 xx市教育局 举办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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