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服务方案7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服务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货服务方案1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广泛开展对区20_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摸清和掌握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履约情况,重点查找其在服务期内的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协议及定点单位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完善内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区20_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定点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的情况,包括以下五个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办公用纸协议供货单位;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公务印刷定点单位。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成立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10月24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24日至11月2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本单位协议及定点服务项目中的业务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20_年1—3季度各协议及定点单位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2.协议及定点项目中标承诺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包括价格、服务承诺);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6.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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