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合作协议(10篇)
运输车协议 物流运输合作协议一乙方:
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散货公路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身份
甲方为按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法人,甲方的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为按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二者选一)。
乙方的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在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如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告知对方,如无通知,则按上述联系方式所进行的任何通讯联系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核对与原件无误的用于履行本协议之乙方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乙方对相关资料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
乙方保证其自身具有履行本协议的国家相关规定内所要求的任何资质;如有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协议事项
1.甲方将甲方自有或甲方接受第三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称为货物),交由乙方运输。
2.本协议为总协议。运输起始地点、具体数量及运送时间等具体信息,由每票公路运输委托书及相关单据具体规定。
3.履行本协议所使用的相关文书单据格式均由乙方提供。
三、操作流程
1.甲方将记载具体运输信息的《陆运货物托运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传真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委托书后一小时内,在委托书上正确填写车辆及司机相关信息并盖章回传甲方以确认运输信息。乙方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甲方提供的运输信息无误。
2.通常乙方不必负责装卸。如果甲方要求乙方装卸,则甲方可在委托书上注明,则乙方应按要求进行装卸。
3.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开始履行运输任务。乙方应在发车前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以及收、发货人预计装(送)货到达时间。
4.乙方司机应根据并携带甲方提供的有效提货单据,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起运地点装卸。乙方司机负责代表乙方对装车货物不得倒立装卸放置货物,进行不拆箱理货,并签字确认。在装货时,乙方按单据项目要求填写清楚,并填写的内容应清楚、完整、正确。同时,应确保收货人(客户)核对货物数量准确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或签章。
5.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送货地址和规定时间安全、准时将货物送达给指定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