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媒体广告代理合同(23篇)
网站媒体广告代理合同一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以下代理费 30% 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年月日
乙方:代表:(盖章)年月日
网站媒体广告代理合同二独家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隶属于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其所属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运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
一般条款: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教育、培训类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增开类似乙方代理的广告行业版面。如甲方主办的其他媒体开设教育、培训类广告并以独家代理方式授予广告公司运营,在同等 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代理期限为: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