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集合3篇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我校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定专人(校医)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校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后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发生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
(3)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乙类、丙类传染病。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口足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或同一学校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以上,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
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集合3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