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安全合同(二十三篇)(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的细则内容)
工程安全合同一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二甲方:
乙方:
定边县张崾先镇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幼儿园教学楼由 (以下简称乙方)承建,经甲乙双方于20xx年年八月二十九日结合双方实际,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必须要求全校师生,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并听从乙方指挥,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秩序。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施工开始后,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且要做封闭处理(包括钢筋场地,必须用栅栏围起来,做到全封闭),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若在施工区域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
最新工程安全合同(二十三篇)(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的细则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