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十七篇)
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一一、 _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重心,积极开展植树造林。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五大提升,十大工程”成为我局近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今年省林业厅下达给我市的林业生产任务是新造林15万亩,义务植树700万株。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新造林13.5万亩,约228万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栽植各类苗木约691万株;各区市森林抚育面积10.52万亩,均已完成既定任务。
(二)严密组织,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我市全面构建了森林防火“责任机制、预防落实、指挥督导和应急处置”四个体系,共调动森林消防、管护人员等防火力量8000余人,排查整治火患120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15次。森林防火高危期,发布禁火通告15万份,劝阻进山人员120万人次,收缴火种12300余件,悬挂防火横幅 4100余条,设置警示牌2134个,组织“三进”防火宣传500余次。本防火年度,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月28日青岛市在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李群书记做出重要批示:防火工作抓与不抓不一样,认真抓与不认真抓不一样,经验值得总结,要形成常态。
(三)严格执法,打击涉林违规犯罪活动。上半年我局各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违规用火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毁树采摘槐花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共计破获各类涉林案件48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6起,林业行政案件37起,清理排查出6起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涉及林地面积9.681公顷,没收违法猎捕、销售野生动物130余只,放飞野生鸟90余只,销毁网具30余副。有效遏制了毁林违法犯罪势头,保护了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四)制度创新,建立保护森林资源新机制。一是经市人大批准,将《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列为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二是争取市政府同意将《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地保护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列为今年规范性文件出台计划,文件提出“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确定为零”,黄岛等三区已率先实施。三是制定了《青岛市森林植被恢复管理办法》,对森林植被恢复从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检查验收的技术标准、时间节点等提出明确要求,已下发实施。四是对《青岛市森林资源抵押管理办法》有效期进行了续延。
(五)强化管理,做好林业服务工作。一是立足服务,施行友情告知制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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