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
总则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运输环节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加强运输工具清洗消毒,降低非洲猪瘟等疫病通过车辆、随车人员和物料等传播风险,保障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定义
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是指专门用于为生猪运输车辆、
随车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提供清洗、消毒等服务的场所。
建设原则
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的建设,应坚持科学、合理、实 用、规范的原则,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体现标准化、智
能化、人性化的特点。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的建设运行。生猪 养殖、屠宰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企业自建的洗消中心,可参
考本规范的要求建设运行。
选址与布局
选址
应优先选择建设在指定道口附近,邻近高速公路路口,
远离动物饲养场区、交易场所、居民生活区、工业区等场所。
具体选址工作,应根据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和
评估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
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状况等因素,
确认选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布局
按照地块规划设计
,
可划分
为
“
一
”
字型
、
“L”
型和
“U”
型,分别适用于带状用地、方形用地和长方形用地;按照
清洗消毒工作量可分为单通道式和双(多)
通道式,日清洗
消毒车辆数量超过
15
辆的宜选择双(多)通道式布局。
应遵循从进到出,生物安全级别由低到高的原则,
划分为污区和净区,污区和净区之间设有缓冲区。平面布置
应按功能分区,各区域之间相对独立,其中:污区包括入口、
停车场、车辆预清洗车间、无害化处理区等,缓冲区包括车 辆清洗消毒车间、人员清洗消毒室、物品清洗消毒室等;净 区包括车辆烘干车间、人员休息室、物品暂存室、出口等。
水、电
场所内应有稳定的水源和电力供应,水质和供配电系统
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
出、入口
场所内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入口和出口,出入口处设置与
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以上的消毒池,满足防渗、防雨、
防溢流等要求。场所周围采用围合式建筑加以遮挡。
标识
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识牌,标明人、车、 物等流动方向,实行单向流动管理。从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
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应严格清洗消毒。
设施设备建设
洗消设施设备
场区应根据所在地气候、服务区域范围、清洗消毒
对象和动物疫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