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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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近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5个县级国家机关党组、7个镇和22个县直部门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立足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认真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分解,逐级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大部分被督查单位通过下发工作要点、开列责任清单、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等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的职能作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板桥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实行签字背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平川镇、蓼泉镇、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末梢神经。新华镇以“八个多少”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解决突出问题2个,开展调研2次,主要领导上党课6场次,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教体局、检察院将“三述”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开展了下属单位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
(二)聚焦“四风”问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镇、各部门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贯穿于整体工作全过程,从单位内部抓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编印了《廉政规章检察纪律汇编》、《检察纪律口袋书》,要求干警随时学习,知敬畏、明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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