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人员定编 猪场场长1人,猪场助理1人(三万头规模以上) 或生产主管1人,区长人数按区数而定,1~2条生产线设区长1人(3条生产线以内不设该岗位)。每条生产线需设立组长:
配种妊娠舍组长1人 分娩舍组长1人 保育舍组长1人(无该组不设)
以商品猪场为例,每条万头生产线员工定编为12人(含组长、区长)。后勤人员按实际需要设置人数:如仓管、出纳、司机、维修、保安、炊事员、勤杂工等。
(三)岗位职责
以层层管理、分工明确、场长负责制为原则。具体工作专人负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下级服从上级;重要事情必须通过场领导班子研究解决。
1、场长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主抓场内财务、购销等工作。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