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办公楼及商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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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工程
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工作程序
(一)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公司法人下达总监任命书,公司总监办协同总监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场正式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支持。
(二)
收集监理资料,熟悉现场情况,编写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1.
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收集以下资料:
1)
施工招投标书及相关文件、合同;
2)
设计图纸,工程勘察报告;
3)
政府相关的批文;
4)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2.
熟悉现场情况
1)
场地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周边建筑物;场地土质;场地地下管线;周边道路管制规定;
2)
人员情况:建设单位人员;施工人员;组织;
3)
资料情况:图纸;合同;技术规范;政策;法规;
4)
规划局测量放线点。
3.
编写监理规划
总监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经总监、公司总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4.
编写监理细则
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重大及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监理细则须经公司技术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依据及目标值;
4
)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三)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建立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各方项目负责人(合同指定的人选)必须参加。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
主要是场地五通一平、报建手续、外部环境、设计图纸到位等
)
;
3.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
施工单位介绍对本工程施工准备情况(人员、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技术等);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和有关监理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7.
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程例会的主要人员,以及工程例会召开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
各方签署文件权限声明;
9.
文件收发人。
(四)
开工前的若干工作
1.
核对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条件:
1
)合同签订情况;
2
)“三通一平”——泛指通水、通电、通道路、通通讯、通煤气,场地平整等相关施工条件;
3
)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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