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且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为加强各级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使之能符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 满足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教育培训、参与社会发展等需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有五章,其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选址与规模,建筑设计,建筑设备等。
本标准由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省民政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中设工程设计,地址:市体育场路508号地矿科技大楼二楼,邮编:310007),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