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双
洎
河渡槽工程
安全监测
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建设监理中心
南水北调中线双
洎
河渡槽工程
监理部
二〇一一年
四
月十八日
安全监测
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和范围
1.1
本细则依据业主单位与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和
DL/T 5178-20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以及其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
1.2
本细则适用于
外部变形
、
渗压、渗流监测
;混凝土
内部应力
、钢筋
、锚索应力监测
;
施工期
砼
温度
和测缝观测
。
1.3 原型观测单元工程
划分按
单支仪器划分,包含观测电缆及相关的土建工作。
1.4 质量评定基本工序分仪器检查的率定、仪器埋设、读数检查,观测电缆敷设四道工序。
1.5
鉴于安全监测仪器的重要性、独立性、和隐蔽性,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所有基本工序的检查数量为
100%
。
2
监测仪器质量控制程序
2
.1
质量控制程序
监理人将对监测仪器从施工准备、仪器验收、仪器率定、埋设、观测、资料整理进行全过程监理。
监测仪器安装埋设的主要质量控制流程见图
2-1
:
2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⑴
监理人在认可承包人具备施工条件后,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
7
天内及时调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
按签订
的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⑵
承包人在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0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报告,其内容包括管理机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状况,并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要求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⑶
承包人应在收到与监测合同相关的土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后的
14
天内,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监理人在收到计划后的
7
天内批复;
经监理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月、周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呈报仪器埋设计划、措施、进度、仪器采购等有关报告
签发验收证书
合格
工程监理验收
承包人自检后提请工程监理验收
仪器安装埋设
工程监理验收
安装施工过程中,监理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及已批准的有关文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进行旁站及抽样检验测试
仪器设备厂家、仪器规格、性能指标,安装及技术规程
承包人将仪器设备清单及检验
总干渠双洎河渡槽工程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