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理
细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
监理
细则
。
工程概况
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理
细则
编制
依据
1、
国家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经审批的
监理规划
3、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
《安全带》GB6095—1985。
10、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
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
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安全监理目标
1.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
.
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本工程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大型机械设备
(塔吊)
的拆装、
起重吊装工程(多塔交叉作业
吊
装);
物料提升机拆装、施工吊兰的安拆、
悬挑脚手架的搭设
、卸料平台的安装、
电梯安装
、
30
米以上高空作业。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尽享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关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重大危险源的
安全监理
措施
1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的要求,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
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参加。
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类型、特点、规模等情况,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性规程等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本工程施工各阶段、各部位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提出预控措施。
2
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