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计标函(1987)第78号文的要求,《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城市规划各种图纸的具体制图要求;3.城市规划的用地图例、规划要素图例。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省府二号楼;邮政编码:310025)
本标准参加单位:杭州市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章济宏 张晓红 吴为 侯成哲
1 总 则
1.0. 1 为规范城市规划的制图,提高城市规划制图的质量,正确表达城市规划图的信息,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可参照使用。
1.0. 3 本标准未规定的内容,可参照其他专业标准的制图规定执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