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
前
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提高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水平,促进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并结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标准、规范,特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I
、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铎、周捷可、史军鹏、任爱国、徐琳、陈广华。
目
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前期准备
6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7
施工阶段的监理
8
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
9
竣工验收的监理
10
项目监理部工
11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12
保修与养护阶段监理
附录A
承包单位用表
附录B
监理单位用表
附录C
各方通用表
附录D
施工资料用表
附录E
工程验收用表
附录F
园林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G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档案
附录H
监理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I
工程资料封面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保修养护等各阶段中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业务工作流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整治等各类实施监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11/T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城市绿地和风景名胜区中除园林建筑工程以外的室外工程。
注;包括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
(
如叠山、塑山等
)
、园林理水工程、园林小品工程、园林桥涵工程、园林景观照明工程、园林铺地工程、种植工程
(
包括种植树木、造花坛、铺草坪等
)
。
3.2
建设单位
(
业主
)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为实施园林绿化工程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