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深基坑支护监理方案
深基坑工程涉及领域广,技术难度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往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工期拖延,给城市建设及企业形象都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也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同问题,监理单位要协调施工、设计、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了加强
“
名都
”
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为保障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临近建(构)筑物和
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建筑施工合同等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监理方案。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
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要求。
(一)
、
深基坑系指深度超过
5米
(含
5米
)或深度未超
5米
,但地质条件
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工程建设,包括工程勘察、支护结构设计、支护结构施工内容等。
(二)
、
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必须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专家技术审查,施工图支护设计文件必须由施工
图
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到海口市建设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
(三)
、
建设单位
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
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监测应由
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预算。
(四)
、施工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
周边安全及基坑安全的第一责任。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对深基坑附近
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周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情况进行详细勘察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当基坑深度超过
10米
(含
10米
)或基坑周边地质复杂且覆土层以杂填、沙卵层为主以及工程特殊性需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构进行安全结构性能鉴定。深基坑开挖或支持施工完成后因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机周边环境和建(构)物结构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
,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