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一 专业工程特点
本细则包括的子分部工程有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砖)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等。
(说明:该部分细则为装饰装修总体通用要求内容,后面为各子分部工程细则特殊要求内容。工程装饰装修特点应根据具体工程详细编写。)
二 监理依据
已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与本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轻钢龙骨隔墙吊顶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J08-210-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等。
三 监理工作的流程
(一)监理工作总流程
装饰材料选型报审(业主、监理、设计)
出具评审项目清单
评审并确认材料
材料封样于监理处
核查质保资料
与样品核对
必要时进行见证复验
材料进场报审
样板段(间)验收与确认(业主、设计、监理)
调整
样板段(间)施工
合格
否
是
施工工序过程控制
填写巡视旁站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
饰面工程报验
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估
(二)
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料源
自检复试
承包单位
质量证明书
材料报验单
承包单位
监理工程师抽检、认可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承包单位按规定批量自检
并填写质检报告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合格继续使用
通知禁止使用
自费运出现场
监理按抽检频
率和现场发现
材料有问题时
进行抽检
重
选
料
源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三)装饰材质核定流程
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单位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
合格
材料进场报验,并附质保资料
确定样品,并封样保存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查、评定
换货
换货
按样品核对材料
不符合
抽样测试
投入使用
(四)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申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