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规划宁安路以东住宅项目工程
II
标段
2
、建设单位:
青岛中房股份有限公司
3
、设计单位:
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
、监理单位:
青岛五环建设监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施工单位:
青建华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同德路
75
号
。
7
、工程等级:二等
8
、建筑规模:
1#
楼
9168.05
㎡
3#
楼
6526.59
㎡
5#
楼
5495.25
㎡
6#
楼
5495.25
9
、层数:
1#
楼
22
层、
3#
楼
18
层、
5#6#
楼
15
层
10
、层高:
2.8m
11
、
结构形式:
剪力墙结构
12
、基础形式:筏板基础、条形基础
13
、计划工期:
489
天
14
、安全目标:
达到建管局要求,杜绝一般性伤亡事故。
二
、编写依据
为了促使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与参建
各单位密切配合,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青岛市
2006
、
2007
年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来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项目监理部将加大安全监控力度,制定各项有力措施,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安全监督措施包括了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监理的组织结构、工作
职责、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方法、程序,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归档
等。
三
、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本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目标为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的监理任务,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
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的安全监理范围、内容、职责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
、
安全监理机构
1.1
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1.2
项目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