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 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甲方同意乙方在 实行 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 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 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 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 平方米。三、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