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成钢片区配套中小学及公建工程
监理工作程序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备案制”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能更好地为顾客服务和为工程服务,使各项施工生产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和有效
,特制定如下监理工作程序
,
望
各参建单位共同
遵守,互相配合,顺利
实现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质量、工期和投资目标,。
1、施工准备阶段
1.1工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形成的会审纪要,应视为
与设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都应严格执行,没有充足理由,不能轻易变更。
1.2 施工图审查单位提出的更改要求,应由
原设计单位
出具书面更改通知,施工过程中一并遵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书面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批准后,作为项目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工程关键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工序,施工单位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报批程序按上述要求进行。
1.4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其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报监理和业主审查确认。
1.5 工程项目开工前,业主
项目
部、现场监理机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将各自的管理人员按姓名、职务、岗位、通讯联络等书面通知对方,以便今后工作联系。
1.6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其拟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分包合同、分包内容、分包工程数量、造价等报监理审核。业主单独分包的工程项目亦应将其分包合同抄送监理部,以便实施监理。
1.7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认真复核业主提供的放线依据,确保准确无误,做出放线方案和测量坐标、高程控制网,由监理工程师复查并在施测成果表上签认。同时,业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确认。
1.8 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共同签证,确定开工日期。
2、施工阶段
2.1 质量控制
2.1.1 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和工程使用的计量设备进场时,应向监理部报送设备进场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检查确认。
2.1.2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安装材料,进场时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和准用证,需要复检的,必须按规定要求的频率和数量进行现场取样复检,同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
不合格材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具通知,限期退场。
施工单位负责供应的主要建材和重要的安装材料,应由施工方提供信息,业主和施工方共同考察。由业主确定货源、数量和价格,施工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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