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包括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 民乐镇悠久的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孕育了异彩纷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坝固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锦鸡舞、芦笙、苗族山歌、雕刻技艺等,为使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围绕"弘扬民族文化,延续民乐文脉"的保护主题,本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人抓"的理念,镇文化站研究决定开展“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镇文化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学习优秀民族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丰富和活跃镇文化生活,为广大群众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全面和谐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