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基层减负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六篇】
监督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Jiāndū,其基本意思是监督、监督和管理网站或特定的环节和过程,以便结果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监委基层减负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纪委监委基层减负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20_年8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分别会同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对华县、华阴、澄城、韩城等县市的土地、安全生产、环保、交通等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汇报,请予审示。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对本次检查活动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进行安排部署,抽调法律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共检查了国土、交通、煤炭、环保、交警等七个相关执法单位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听取了相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汇报,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188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法情况进行了座谈,就检查出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有关单位也作了表态发言,有力地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反响良好,收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总体看来,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近年来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普遍加强,执法设备、执法人员和工作经费得到了较好地落实,执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推动了我市各项社会事务的快速发展。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有针对地加以纠正和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存在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参与执法人员不能按要求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立案审批把关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三是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违法行为定性不准,证据收集不全面;四是一些执法部门随意改变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依法严格执法,严重损坏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五是不能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救济途径告知不全或不明确,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六是不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执法单位自行收取罚款,私设小金库,以罚代管,社会反映强烈;七是不能按照规定出具罚款票据,个别部门存在多罚款少开票甚至罚款不开票的问题;八是执法案卷装订不规范,归档文书不全、不及时,不按要求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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