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品
·
仙居岭一期工程监理延期补充协议
根据2009年10月11日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监理
方
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合同日期为2009年9月4日-2010年8月4日
止
,
经双方协商
,
继续聘请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
进行
监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人(甲方):
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
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臻品
·
仙居岭项目
工程规模: 臻品
·
仙居岭项目
1、2、3、4
栋砖
混结构,5、6、7栋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8811
m
2
。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直至本项目完工.必须继续执行甲
、
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
。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延续,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毕,包括原合同规定的内容
。
绿化、道路等工程不再另行
聘请
监理
。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2010年8月4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费用按月包干结算的方式
。
监理费用:按月计算,包干价格为2.4万/月.乙方必须保证监理人员5人以上,如遇工程进度加快
,
乙方必须机动增加监理人员
,
以保证工程质量。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0年____月____日
2010年_____月____日
臻品•仙居岭一期工程监理延期补充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