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实现项目建设目标,达到预期效益,参照国家农发办制定的建设标准,结合山东农业综合开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省批准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均须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一、综合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应达到:“农田成方,集中连片;灌排配套,设施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产,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顺畅。”的总体目标,成为发展现代化农业的示范区。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示范区; 项目区要建设高水平的农田基础设施,田地平整肥沃,设施先进,全面配套、田间道路畅通;项目区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