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外包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网(安监/2)406-2014)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作为甲方(以下称发包单位)与乙方(公司系统外单位、公司各级集体企业,以下称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将建设(技改)工程施工、供电企业业务(以下统称外包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活动(见附件1)。
第三条 公司业务外包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承发包单位各负其责、业务部门管理、安质部门监督的综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