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
[2001]1218 号)中取消了 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查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并于 2004 年正式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文)(以下简称 “2004 版《指导意见》”),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004 版《指导意见》对于规范全行业的规划设计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 2004 版《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各项收费是基于1991 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的,而 2005 年住建部又颁布实施了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随着十多年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4 版《指导意见》已难以适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