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上街区工业路、孟津路、登封路
(玉发大道)改造工程BT项目
委 托 人: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投 资 人:
河南宝煜投资有限公司
监 理 人:
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投资人
河南宝煜投资有限公司
与监理人
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
三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
本工程
”
)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上街区工业路、孟津路、登封路(玉发大道)改造工程BT项目
工程地点:
郑州市
上街区
工程规模:
KM
工程投资:
约
12000
万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
予它
们的定
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标准条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监理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
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
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项目全部竣工质保期满
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各执
贰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投资人
:(签章)
住所:
住所:郑州市
桐柏南路238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监理人:(签章)
住所:郑州市丰产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号:41001526010050003190
邮编:450002
电话:0371-63923311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
人。
(3
上街区改造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