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
】
号
监 理 委 托 合 同
工 程 名 称 :
建设
单位: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监理
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
__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
委托人
)
__
监理单位:
_
(以下简称监
理
人
)
委托人
委托
监理人
承担
施工
监理。为明确
委托人
与
监理人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关
于
工程建设监理
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
,
签订
本
合同
。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
本工程
”
)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
监理工程
;
2.
工程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工程规模
:
监理工程;
4.
投资性质:自
筹
;
5.
监理取费:财政审定后的
道路
工程
建设投资造价
结算总额
(投标时
监理人的中标费率);
6.
监理工程项目总造价:
人民币为
整
(¥ 元)
(暂定
)
,
最终以所受监理工程的实际
终审
造价为监理费计算依据;
7.
监理范围
及工作内
容:
道路路基、路面、排水
、
绿化(由甲方指定范围)
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工作内容主要是
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工期、工程质量
和安全
、工程造价和工程数量,科学地进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部门之间关系
;
8.
项目
总投资:
人民币
。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监理投标书
、
中标通知书;
②
招标文件
③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④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⑤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
本合同
自
本工程施工准备
(
委托人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
开始,
直
至工程竣工验收
、资料整理和缺陷责任期满
(
如施工工期有延
监理委托合同.docx